Monday, September 10, 2007

咳..咳...

練吉他,練吉他,喜新厭舊的壞習慣又再度發展到了高峰期

「我是ROCKER!!!」

咳.咳..咳...好像要講小聲一點...起碼在練好基本款之前不能太大聲


不知道為什麼,天氣一涼下來,血液的溫度就不由自主的上升,又到了熱血的季節
熱血的季節適合做的事,好像也只有搖滾了
想搖滾就得練好吉他囉
練吉他,練吉他
一天一小時是絕對要的,儘可能的話,練到手指失去觸覺為止,這樣弦才按得穩,音才會準
沒有在怕的,最少要練到長繭,最少要練到能一口氣彈完Creed的Lullaby


加油吧!衝動而固執的笨rocker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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